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陈卓琳 刘华)陈卓琳,宁远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检察官助理。本期分享的书籍是《圆圈正义》,分享的题目是:从个案出发理解法律的尺度与人的处境。

一、书籍简介
《圆圈正义》一书共收录作者的49篇随笔文章,分为“圆圈正义”“何谓榜样”“道德谴责的打开方式”“身负权力 各自珍重”“法律人的理智和多数人的情感”“生命的尊严”“心怀永恒 活在当下”七大部分,作者在本书中运用特有的坦诚、自省而尖锐的笔调,探讨了法律、正义、道德的理念与现实、分析了如社会热点案件、分享了自身求学经验和对人生的思考。本书不仅启蒙读者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。更着重帮助读者理解法律背后更深层次的价值基础。
二、心得感悟
面对案件,共情的情绪会自然产生,但这本书带给我的启发是:在形成结论之前多停一会儿。往后遇到热点事件,要主动区分已经确认的事实和尚待核实的转述,分清法律规定与价值判断。
正如书中“完美之圆”的比喻:现实中我们画不出绝对完满的圆,但正义的概念客观存在。我们要警惕将自己画出的圆当作唯一标准,任何人的判断都不等于正义本身,承认自身尺度可能存在偏差,才有继续校正的余地。
看待个案,不能站在事后视角评判,应当回到行为发生之时,考量法律能否合理期待当事人作出别的选择。面对舆论与司法的关系,要认识到:没有感性的理性是冰冷的机器,没有理性的感性则是狂热的激情,不能让声量代替法律判断。
辩护制度的意义,在于划定刑罚权的边界,不因被告人的品行决定是否给予程序保障,以此防范冤错。我们无法彻底摆脱情绪、做到永远理性,但愿意认清这一点,从而更加审慎,便是这次阅读最重要的收获。判断应当保持谦抑,依托事实与规则持续校正。
圆未必能画得完满,认识或许还会变化,正因如此,判断才需要保持谦抑,并在事实和规则中不断校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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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湖南法治报









